“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充分发挥跨部门协作机制作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综合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我局现选取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查处曹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4月,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接到游客投诉,一行6名游客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报名参加“臻享芽庄”出境旅游,未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期间被安排前往境外购物场所遭遇购物纠纷,要求退货退款。经调查,曹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也未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其通过“易企秀”微信小程序发布旅游宣传资料,借用银行工作人员的名义对外招徕游客,并全程提供旅游咨询、售后协调服务,已构成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曹某未收取团费,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曹某通过上述旅游活动有获利的情况,故对曹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所得不予认定。
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依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结合游客投诉已达成和解协议的情节,2026年7月,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曹某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