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充分发挥跨部门协作机制作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综合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我局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查处广东省某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中山文化广电旅游局先后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广东省某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登记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发布“夏日的呼伦贝尔”“一切刚刚好 广州直飞北京5日”等包价旅游产品招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招徕、咨询服务,已构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广东省某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葛某作出罚款2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查处孙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案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收到舆情提示,称抖音平台发布视频显示在广东中山有导游强收游客小费,遭到游客反对后双方发生争执的情况。经查,孙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作为“大湾区的夜双卧7日游”旅游活动的导游人员,为旅游者全程提供导游服务,从事导游活动。又查,其在香港、澳门境内取得当地地陪导游给予的佣金500元,应认定为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所得。
孙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孙某作出罚款55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