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18年5月4日受理中山市牡丹酒店提出的扩建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4日。
申 请 人:中山市牡丹酒店
场所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232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经营者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
法定代表人
|
袁世平
|
男
|
广东省珠海市
|
|
|
场所情况
|
|||||
场所面积(㎡)
|
包厢数量(间)
|
||||
1660
|
32
|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60-89817226 传真:0760-88267860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2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