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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艺术创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文化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7-03-03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借助社会力量推动文化艺术创作,我局将在本市范围内探索建立中山市文化艺术创作基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广东省《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文化厅贯彻落实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及《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文化艺术创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现将《办法》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关于印发基地办法的通告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