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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9-15 分享:


  今年以来,中山市聚焦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加大旅游乱象全链条整治力度,有力震慑旅游市场违法行为,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4年3月,孙某丽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登记的情况下,招徕旅游者参加“西藏拉萨9日游”旅游活动,违法所得12598.2元。孙某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598.2元、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2025年1月,林某清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为“0104皇后山两天”旅游活动提供导游服务。林某清上述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以及《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作出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5年1月,中山市金某国旅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登记的情况下,招徕并组织旅游者参加“爱尚芽庄”出境游旅游活动。中山市金某国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黄某贺作出罚款2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2025年7月,深圳创某国旅组织开展“中山太平 VIP 客户浪漫芽庄之旅”旅游活动,涉嫌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深圳创某国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将案件移交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