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和省旅游局部署,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平台自使用以来,我市推广应用监管服务平台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旅行社认识不到位,使用不积极的情况。现就我市进一步推广应用监管服务平台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完善旅行社相关信息。目前我市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信息完善情况较好,但部分资质信息、分社信息和网点信息完善情况还不够理想。请各旅行社及时更新“旅行社资质业务”功能模块中的企业信息,并做好本旅行社“分社管理”和“网点管理”备案信息填报。
二、全部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开展审批业务。我市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不含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设立许可、备案、变更、注销等业务全部纳入监管服务平台办理。9月1日起,我局不再接收纸质申请材料。
三、全面使用电子合同。一是旅行社要以电子合同形式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和省旅游局要求,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必须在2018年底全面使用电子合同进行网上签约,其中,全国百强社在2018年10月1日前必须全面使用电子合同。我局将使用电子合同情况作为为旅游市场检查必查内容,并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对不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电子合同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我局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开业后连续六个月以上无电子合同数据的旅行社,我局将会将其信息报送我市的市场监管部门。二是大型旅行社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简称ERP系统)要与监管服务平台对接电子合同。重点旅行社通过对接ERP系统的方式实时将电子合同数据上传监管服务平台,已经使用第三方电子合同系统的旅行社要授权第三方按照监管服务平台的技术规范进行对接,嵌入全国统一的合同编码和二维码,并将电子合同的结构化数据及带CA证书的签约合同电子文件实时上传监管服务平台。
四、强化团队名单表的有效填报。一是实现出境团队名单表填报全覆盖。我市出境社要通过监管平台上报出境游团队信息,使用新版出境游团队名单表出境,所有出境旅游团队“一团一报”,确保2018年底出境团队名单表在监管服务平台的填报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强国内游、入境游团队信息备案和对接,及时在监管平台进行境内游团队报送。
五、切换赴俄、赴台团队信息填报平台。赴俄团体免签团队和赴台湾地区旅游团队自9月1日零时起在监管服务平台“团队管理”模块填报,相关旅行社要做好平台切换工作,防止因平台切换造成无法出团的问题。9月1日零时后,由上海金棕榈公司运营维护的“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原则上停止使用。各旅行社要做好赴俄团体免签旅行社完成导游签约和领队备案工作;省旅游局负责指导全省赴台游组团社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办理赴台游领队证业务。
六、确保导游执业信息与团队信息联动。各旅行社要督促有信息变更的导游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出变更申请。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管理办法》等安排导游和领队,出境社需与领队签订不少于一个月的劳动合同,不能借用领队出团。要完善填报团队导游和游客信息,做到“一人一填”,督促导游在带团时要打开“全国导游之家”,引导参团游客通过“全国旅游服务”微信号对导游服务进行评价,促进导游提升服务质量。
下一阶段,我局将把旅行社电子合同使用情况、团队数据填报和导游打开“全国导游之家”APP执业情况列入检查事项,作为“双随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请各旅行社认真按照上述要求贯彻落实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
特此通知。
中山市旅游局
2018年8月27日
(联系人:熊小满,电话:8866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