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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16-06-17 分享: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我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相关政策,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聘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副高职称以上资格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6.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研究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8日,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联系方式见附件1)。 2.现场资格确认。各招聘单位对简历进行筛选后,通过电话通知初审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现场发给准考证。 (二)选聘方式 1.本次选聘采取面试(不设笔试)的方式。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提前三天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则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聘用。考察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进行资格确认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1张。   (二)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8日后出生,如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8日。 (五)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见附件1《2016年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其它事项由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咨询和监督电话:0760-88319021(人事科)。 附件:1. 2016年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 中山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