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现就“2025年中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技术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非正式招标采购文件)。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技术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排查及咨询服务范围
协助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由其审批、备案、登记、评定的15类共计879家重点文旅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技术管理咨询服务(详见下表):
(二)排查及咨询服务内容
1.排查摸清场所安全隐患。严格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指引》,聚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内容,结合上述879家重点文旅场所类别特点,科学制定排查实施计划,逐家开展现场上门排查,摸清场所安全状况,建立场所安全隐患底数清单。
2.全面评估重大、一般安全隐患风险。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事故隐患判定原则和程序,结合879家重点文旅场所现场排查情况,全面评估判定重大、一般安全隐患情形,建立重大、一般安全隐患台账清单,科学指导制定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提供总体安全形势分析报告,为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一步精准治理提供依据。
3.开展安全隐患整改技术指导。根据建立的场所重大、一般安全隐患风险清单,及时、准确地向场所出具《安全隐患排查告知书》,明确告知其存在的具体安全隐患情形、问题及依据,提供安全隐患整改技术指导意见。服务期限内为场所提供专业的安全隐患整改现场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及时收集、整理场所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向委托单位反馈整改进展。
(三)排查及咨询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
三、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工程或同类相关业务】
(二)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2022年7月3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六)近三年(2022年7月31日至今)至少完成2个同类项目。【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双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须包含 (每项材料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第三条资质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2.项目实施方案及人员配置说明;
3.项目报价表(按附件格式或报价单位自拟清晰格式),
报价表应清晰列明项目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报价明细、报价有效期等。
(二)报价文件要求
封面注明中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技术管理服务项目报价文件+单位名称,文件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三)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5日17:30(纸质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
(四)递交方式
1.纸质版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收件人:黎先生、陈先生(电话:0760-88663058、0760-88663060)。备注:仅接收寄付件,到付拒收。
2.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邮箱wgl_scglk@126.com (邮件主题同封面标题)。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询价旨在了解市场行情,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不代表最终采购结果,采购方式以最终公告为准。
(二)本项目明确对15类879家场所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具体数量以签订合同时实际数量为准,签订合同时15类场所总数较879家新增的,按新增总数10%比例进行抽查隐患排查,签订合同时15类场所总数较879家减少的,按减少总数对应选取其他类文旅场所进行隐患排查,确保879家场所排查总数。
(三)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内容、范围、期限、风险等所有因素,一次性报出完成本项目的总费用,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六)报价单位在报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本询价函解释权归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有。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
项目报价表(供参考)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有效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