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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山市鑫港之都歌舞娱乐有限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行政审批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0-11 分享:

  本行政机关于2021年9月30日受理中山市鑫港之都歌舞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2日。

  申 请 人:中山市鑫港之都歌舞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中山市港口镇港福路2号星港名都21幢第一层A卡、第二层A卡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谭永平

湖北省巴东县

投资人

中山市盈顺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

有限公司

投资人

场所情况

场所面积(㎡)

包间数量(间)

1100

24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60-89817226                     传真:0760-88267860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6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34号—35号窗口   

  邮编:52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