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掌握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分析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存在问题,更好推动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调研分析工作。现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自主采购,采购有关需求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调研分析工作
二、采购需求
在服务期内出具季度分析报告4份(其中第2季度分析报告为半年报告,第4季度分析报告为2021年全年报告),行业专项分析报告2份。分析报告除体现数据及数据的变化情况外,还需对数据反映的现象及数据变化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对数据中隐含的信息进行挖掘分析,形成对文化产业总体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意见建议。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采购人采购预算:270,000元。
2.服务供应商应对所有需求服务内容进行响应。
(二) 服务内容
1.项目承接方通过政务、互联网收集全市文化企业相关数据资源;
2.开展企业调研服务及数据基础服务。每季度随机抽取300家文化企业通过线上电话、邮件、线下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资料并进行汇总;
(三)现有数据资源
1.文化企业的名称;
2.文化企业用工、用电、销售额;
3.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情况;
4.规上限上文化企业情况;
5.文化企业的行业分类及各镇街分布情况;
(四)分析报告的具体要求
1、季度分析报告。项目承接方在实施阶段完成4份季度分析报告(其中第2季度分析报告为半年报告,第4季度分析报告为2021年全年分析报告)。2021年9月底前完成2021年第1季度及半年分析报告;2022年2月底前完成第3季度及全年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模块内容。
2、行业分析报告。项目承接方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特定2个行业的专项分析报告。专项分析报告内容除了简单数据汇总内容外,需要对数据反映的现象及数据变化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对数据当中隐含的信息进行挖掘,形成对该2个行业总体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全方位了解,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分析模块:
(五)项目服务期限
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4月29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评选方法 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选定经验丰富、综合实力强的服务机构。
六、评分标准
七、提交文件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服务供应商应提交详细工作方案。
(三)文件应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四)文件应装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八、提交文件时间及地址
(一)提交密封文件一式三份(封套四面加盖骑缝章),文件包括:详细的工作方案、服务供应商资格证明、报价、相应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等。
(二)提交资料时间:2021年 7月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逾期送达恕不接收。
(三)提交资料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808室产业发展科。
(四)联系电话:88382537 88312128。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