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1年3月24日受理鑫皇(中山)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12日。
申 请 人:鑫皇(中山)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四路10号101房,201房,301房,401房,501房,601房(一楼之二卡)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60-88225000 传真:0760-88267860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34号-35号窗口
邮编:528403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