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我省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冲击,纾解生产经营困难,稳步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有序复产,省财政统筹安排文旅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促进恢复发展。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本次贷款贴息分配给中山190万元贴息资金额度专项用于支持中山市从事旅行社、景区、度假区、酒店、民宿、演艺、文化娱乐场所、动漫、艺术品、文化会展、文旅装备制造等业务的文旅企业。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目前申请资料已审核完毕,现将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3日至9月27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31家符合审核条件的企业自报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贴息期间支付贷款利息金额为57,577,111.22元,经审核,确认符合申贴息条件的企业共27家,27家企业已支付贷款利息金额为8,294,330.25元,申请贴息金额为5,307,396.88元,审核建议贴息金额为3,117,425.35元。由于超出190万元贴息资金额度,根据规定,各单企业按各自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利息金额占贴息额度190万元的比例进行平均分配(见下表)。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时间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同时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且对所提出异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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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单晖宇 陈彦彦 联系电话:0760-8838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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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