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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馆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

信息来源: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13-03-28 分享: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一)负责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业务指导,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对我市城镇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二)负责组织策划全市城镇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各类文艺比赛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业余文艺创作、业余文艺团体的管理,以及对各艺术门类骨干的培养辅导工作。
  (四)指导全市各镇区文化站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对群众文化进行理论研究和探索,编辑出版有关群众文化、大众科普资料的刊物。 
(五)组织文化交流团队进行文化交流,向上级选送文化交流作品。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交流传播和传承工作;积极开展民俗民间的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和保护等工作。 
(七)对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实行免费开放,健全、完善与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开放。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2013 年主要发展计划及工作目标
1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我馆实行免费开放,一方面对公共设施场地进行免费开放,二方面对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2013年我馆将加大力度抓好公益性的培训工作,面向全市开展各门类的老年和少年艺术培训班;继续开展“共享蓝天”助贫艺术班、“绿色暑假”公益艺术培训班和“关爱外来员工”公益艺术培训班,为贫困家庭子女、外来员工等提供学习园地,提高综合素质。
2 、努力抓好各门类文艺创作,结合2013年全国、全省的文艺评选,如第十七届全国“群星奖”、广东省第九届少儿艺术花会、广东省群众文艺评奖等活动,做好作品的创作、辅导、修改提高工作,把好质量关,以优秀的作品参赛;继续面向全市各镇区开展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文艺骨干的培训班。
3 、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演出和展览活动;策划做好全市春节、元宵等常规性节日演出,确保活跃节日市场;做好品牌项目的活动策划、组织工作,如:中山市咸水歌大赛、“春之歌”中山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等活动;
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改善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我馆将继续在多个镇区开展送戏下乡活动;
5 、利用各类媒体和策划各种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市内重点非遗项目进行调查,对濒危状态的非遗产项目予以保护;加强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再建立2个传承基地;配合全国第八个文化遗产日主题,举办大型广场展演、展览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市内有关项目申报第五批省级非遗名录;组织项目参加2013年深圳文博会等大型展览;进一步启动全市各镇区非遗保护和发展人才培训工程,开展相关培训活动;举办非遗论坛、开展学术研讨,加强非遗保护的理论研究;建立市非遗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的展示内容,组织非遗演出队伍常年演出,保证在重大节日非遗展示馆的活态展示。
6 、继续办好群文网站和馆刊《金菊》,向全国各地宣传中山文化。
三、预算收入情况
   2013 年总收入6,427,200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427,200元,单位自有收入0元。
    四、预算支出情况
  2013年总支出6,427.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316,00元,主要包括:事业运行3,71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06,000元。
  2.项目支出2,111,200元,主要包括:场馆公益开放及电子阅览室建设600,000元、群众文化活动1,073,000元、大楼维修180,000元、录音棚设备及办公设备258,200元。
 
: 1 、2013年预算收支总表

    2、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3年三公经费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