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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坦洲镇公布4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6-08-05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正面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业与从业人员共同发力,积极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坦洲镇现公布4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7月22日,某科技公司安全员时某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装配车间加工线旁边的消防栓周围堆放物料,存在安全隐患,随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经现场核查,管理人员确认隐患属实,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公司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决定对该员工给予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案例二

  2026年7月20日,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发现一处消防栓被杂物遮挡,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管理部门核实确认隐患属实后,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公司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决定对该员工给予100元奖励。     

  案例三

  2026年7月22日,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黄某在生产车间内,发现一消防栓的卷盘安全阀损坏,无法正常使用,该员工将情况报告车间主管,公司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按照公司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决定对该员工给予50元奖励。   

  案例四

  2026年7月16日,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安队长在经过一楼注塑车间时,发现楼梯间逃生通道堆放杂物,该员工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并将杂物移走。按照公司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决定对该员工给予2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