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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眼识隐患,上报就有奖!坦洲镇公布4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7-08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正面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助力生产经营单位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坦洲镇应急管理局现公布4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6月11日,易事达(广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谭某发现包装车间盛装酒精的瓶子未张贴对应标识,无法快速识别容器内物料属性,存在误用、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核实隐患后,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已为包装车间所有盛装酒精的瓶子规范张贴对应标识,明确物料名称、危险属性。依据公司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决定给予现金谭某100元的奖励,并对其进行通报表扬。             

  案例二

  2026年6月23日,中山市万星行家具加工厂员工黄某发现机器旁边地面粉尘过多,存在风险隐患,该员工立即向公司工厂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核实隐患后,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了隐患。依据中山市万星行家具加工厂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决定给予黄某100元的奖励,并对其进行通报表扬。

  案例三

  2026年6月18日,中山市恒永信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员工陈某发现生产车间内的设备缺少安全防脱钩装置,存在安全隐患,该员工将情况报告给车间主管,随即公司安装好行车防脱钩装置。公司进行情况核实后按照制度,给予陈某现金奖励50元。

  案例四

  2026年6月15日,中山市维美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员工陈某在工作时发现车间内摆放的干粉灭火器压力表显示压力不足,灭火器材失效,一旦出现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该员工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厂长,公司立即更换消防器材。按照公司安全隐患专项奖励制度,对该员工奖励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