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肉制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安全饮食,有效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现发布消费安全提示如下:
一、严守选购渠道,确保来源合规
消费者选购肉制品,务必选择超市、商场、规范化农贸市场、品牌专卖店等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正规场所,尽量避免在流动摊贩、无合法资质作坊等来源不明处购买。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应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商家,认真查看店铺公示的证照信息及产品详情,切勿轻信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低价促销”产品。不采购、不食用来源不明、溯源不清的肉制品,从源头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二、核验资质信息,严把准入关口
购买生鲜肉时,可主动向经营者索看“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或“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确保来源正规、检疫合格。
选购预包装肉制品,要仔细查看产品外包装标识,重点核查生产许可证号(SC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单位、厂址及贮存条件等关键信息,坚决抵制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认真查看配料表,分辨预制调理肉制品、拼接合成肉,谨防商家混淆概念、虚假宣传。
三、科学储存,严防变质风险
购买后应按产品标签要求及时存放。鲜畜禽肉、冷却肉应置于0℃-4℃冷藏条件下存放,并尽快食用完毕,避免长时间存放;需长期保存的,应密封后在-18℃以下冷冻,避免反复解冻、冷冻。储存时做到生熟分开、密封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留存凭证,积极维权举报
消费者在购买肉制品时,应留存购物票据、支付凭证、线上订单记录等消费凭据。如发现商家存在低价肉冒充高价肉、调理肉冒充原切肉虚假售卖,以及肉品变质、有异物、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屠滥宰、标签虚假、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维护规范有序的食品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