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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重拳出击,对违法乱搭乱建“亮剑”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4-27 分享:

  为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乱搭乱建整改工作,近期,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全民健身中心西侧地块一批非法搭建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

  当事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耕地地面硬化,搭建构筑物,违规住人,不仅损害耕地,影响城市风貌,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下一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对违法乱搭乱建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此也提醒辖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令和红线面前,都要打消企图侥幸过关的心理,自觉对照是否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主动及时落实整改,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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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