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内城镇燃气安全运行,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多措并举,拓宽举报线索,通过联合执法、“回头看”等措施,有力打击非法储存、销售“黑气”等违法行为。4月10日,坦洲镇城建局联合公安部门取缔了一“黑气”窝点,公安机关对违法当事人处以10天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线索,坦洲镇城建局对位于新前进村申堂老人中心商贸城附近进行摸排,发现一“黑气”窝点。该窝点以桶装饮水店作为掩护,非法存储、销售“黑气”等,日常难以觉察。坦洲镇城建局对该线索情况摸排清楚后,联合镇公安分局对该窝点进行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发现,该窝点存放38瓶15KG的重瓶、3瓶5KG的重瓶、3瓶15KG的空瓶、1瓶5KG的空瓶,周围利用饮用水桶、布遮挡,店铺内无任何消防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外,该窝点位于申堂文化广场附近,人流量较大,严重威胁着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违法当事人陈某十分狡猾,多次试图以“少量多送”的经营模式,掩盖非法存储、销售“黑气”的行为。当事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规定,该案件已移交坦洲镇永前派出所处理,当事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45个“黑气”瓶予以没收。
液化石油气非法代充点通常隐藏在各种商铺、菜市场内,人口密度大,不符合储存液化石油气瓶的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液化石油气的用气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检查密度,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毫不留情坚决打击,切实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呼吁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发现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代充点的,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住建股进行举报。
举报热线:0760-86780393;
受理举报电子邮箱:tzrqjb@163.com;
受理举报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举报人或单位举报内容经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住建股核查属实,将根据该案件涉及“黑气”实瓶(即充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数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详见《坦洲镇“黑气”专项举报奖励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