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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开展清明节前烧猪及肉制品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02 分享:

  清明节将至,清明祭祖期间广东地区人民群众食用烧鹅、烧猪等熟肉制品为传统习俗。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督促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肉制品质量安全,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立即开展维持一周的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主要以坦洲镇小作坊经营户、农贸市场及食品流通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工作人员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是否按照标准进行管理,是否严把原辅料采购质量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检验检测关;重点检查肉制品销售经营企业是否加强贮存运输销售管理和追溯体系的完善建设,是否落实索票索证等。

  此次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持续加强对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对无证无照黑作坊“零容忍”,充分发挥稽查办案的“钢刀利刃”作用,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此次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7家,农贸市场内熟食档34家,餐饮服务单位15家。

  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食用时熟肉制品时,应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选购,不宜购买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的食品。清明节时令性食品随着气温升高,经过日晒、光化、发热分解后极易引起变质,购买时尽量选择现场制作或生产日期较近的产品,一次不要大量购买,在食用时应特别留意是否有变质、变味。冷藏冷冻后的食品应加热熟透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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