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134 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办〔2022〕17 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坦洲镇困难对象补助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办现对中山市坦洲镇困难对象(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发放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社会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坦洲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共3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中山市坦洲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5号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60-86282835
附件:坦洲镇2023年8月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中山市坦洲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坦洲镇2023年8月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备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及相关困难群众认定和救助保障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中民救字【2023】20号)文件精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1922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