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中人社发〔2016〕9号)以及《坦洲镇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办法》(坦洲办发〔2014〕6号)精神,经评估专家组和认定专家组现场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认定坦南创客园为中山市坦洲镇创业孵化基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作,确保扶持政策及时到位。创业孵化基地要切实提高创业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帮助入孵人员落实各项创业扶持和优惠政策,做好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创业信息服务,积极帮助劳动者成功创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