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中坦府规字〔2025〕3号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坦洲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8-14 分享:

政策解读:《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坦洲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解读

图片解读:《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坦洲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图片解读

音频解读:《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坦洲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音频解读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我镇制定的《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坦府〔2024〕36号),因该文件已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对《坦洲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废止,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