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函〔2022〕226号)、《关于开展“妈妈岗”开发备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镇受理的“妈妈岗”吸纳就业拟享受补贴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9号,联系电话:0760-86652948。
附件: “妈妈岗”吸纳就业拟享受补贴用人单位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分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妈妈岗”吸纳就业拟享受补贴用人单位
备注:部分人员申请多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