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关于成立坦洲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5-12-22 分享: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5〕243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府办函〔2025〕69号)要求,决定成立中山市坦洲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我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落实具体普查任务。

  二、组织架构

  成立坦洲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分管统计、农业的镇领导担任副组长,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农业农村局、中山市财政局坦洲分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分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水务事务中心、农业林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村(社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兼任。农业农村局、农业林业服务中心分别安排1名业务骨干参与农普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安排1名工作人员对接农普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镇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三、工作任务

  农业农村局、农业林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渔业和林业生产等方面的事项。

  中山市财政局坦洲分局负责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普查有关基础资料和数据信息。


  中山市坦洲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