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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坦洲镇2020年镇级财政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五年级学生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15 分享:

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镇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171号)》、《2020年坦洲镇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实施方案》,符合坦洲镇级财政购买学位对象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一是2020年8月31日前为非中山户籍,且非中山户籍父母任意一方在中山居住(以居住证<含居住登记>为依据)或工作(以社保证明为依据);二是目前及上学年都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并在上学年下学期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中达到合格(达标)等次以上。在确定购买对象的方法上,五年级由学生父母一方截至今年8月底在中山市内累计居住时间的长短确定。如果居住证时间长短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名:首先比较居住证办证时间,办证时间在前的排名靠前;其次比较居住证中断次数,中断次数少的排名靠前;仍然不能确定排名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现将2020年我镇拟购买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五年级学生(209人)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请各民办学校将本《通知》在校内张贴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5-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工作时间内书面送达本中心审核(地址:坦洲镇文康路1号,联系人:刘伟光,电话:86659573),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单位、个人都须提供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坦洲镇2020年拟购买学位五年级学生名单公示(2020年秋季五年级)



  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