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农户朋友们:
农药瓶、农药袋随意丢弃在田间、沟渠,残留农药会污染土壤、水源,危害生态环境与人身健康。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防范农业面源污染,现向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倡议:
请广大农民朋友在农事作业后,妥善收集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空瓶、包装袋、农膜等),统一送到镇内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有偿回收、现场结算。全镇所有农药经营门店均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固定回收点。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标准(单位:元/公斤)
种类 | 瓶装农药包装废弃物 | 铝箔袋等袋装农药包装废弃物 | 农膜(包括水果网套、水果袋套等) | 肥料包装废弃物 |
塑料瓶、桶、罐 | 玻璃瓶 |
奖励 金额 | 3 | 3 | 3 | 2 | 2 |
温馨提示
1.以上废弃物交回前需冲洗包装物内残余农药,安全收集、妥善存放,避免发生接触中毒;
2.前往回收点交投时(建议按就近原则交投),配合门店做好登记,现场核算回收费用;
3.请勿将破损严重、混杂非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其它垃圾包装物交投,便于规范回收处置;
4.本年度回收任务结束时间:2026年11月15日前。
坦洲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明细
序号 | 回收点名称 | 地址 | 所在村 (社区) |
1 | 中山市坦洲镇连兴化肥经营部 | 中山市坦洲镇永康路12号首层 | 合胜社区 |
2 | 中山市坦洲镇君润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南洲路28号之一首层 | 合胜社区 |
3 | 中山市坦洲镇阜丰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永康路19号 | 合胜社区 |
4 | 中山市坦洲镇科记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永康路1号 | 合胜社区 |
5 | 中山市坦洲镇捷农乐化肥经营部 | 中山市坦洲镇康泰路9号楼首层第二、三卡 | 合胜社区 |
6 | 中山市坦洲镇农友化肥经营部 | 中山市坦洲镇七村坑冲街135号 | 七村社区 |
7 | 中山市坦洲镇信农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大有街220号首层 | 七村社区 |
8 | 中山市坦洲镇宏展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七村大道68号首层 | 七村社区 |
9 | 中山市坦洲镇金绿盛农资店 | 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联福北街一巷1号 | 群联村 |
10 | 中山市坦洲镇润柏化肥服务部 | 中山市坦洲镇群联中心公路边商铺 | 群联村 |
11 | 中山市沃土农资有限公司 | 中山市坦洲镇宜东街15号之二 | 联一村 |
12 | 中山市坦洲镇兴星农资店 | 中山市坦洲镇联福南街一巷5号首层 | 群联村 |
13 | 中山市坦洲镇绿野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联福南街一巷12号首层2卡 | 群联村 |
14 | 中山市坦洲供销社生产资料经理部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101号 | 坦洲村社区 |
15 | 中山市坦洲镇英姐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市场大街46号首层46卡 | 同胜 社区 |
16 | 中山市坦洲镇农兴化肥经营部 | 中山市坦洲镇安南公路以北500米 | 新合村 |
17 | 中山市坦洲供销合作社第十一农资店 | 中山市坦洲镇裕洲村广胜队围尾 | 裕洲村 |
18 | 中山市坦洲镇科农肥料店 | 中山市坦洲镇祯祥街14号 | 永二村 |
19 | 中山市坦洲镇供销社永二分社 | 中山市坦洲镇永二村 | 永二村 |
20 | 中山市坦洲镇农喜化肥经营部 | 中山市坦洲镇恒兴街1号背面商铺之一 | 永一村 |
21 | 中山市坦洲镇阿律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永一市场对面A栋第7卡 | 永一村 |
22 | 中山市坦洲镇绿丰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裕康路41号一层 | 裕洲村 |
23 | 中山市坦洲镇裕农化肥经营部 | 中山市坦洲镇裕康路二街10号卡一 | 裕洲村 |
24 | 中山市坦洲镇达炎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裕洲村中心街东巷1号首层 | 裕洲村 |
25 | 中山市坦洲镇益帮农资店 | 中山市坦洲镇南康街66号首层3-4卡 | 裕洲村 |
26 | 中山市洪湾农资有限公司 | 中山市坦洲镇康裕路12号1卡首层 | 裕洲村 |
27 | 中山市坦洲镇德丰化肥店 | 中山市坦洲镇裕洲村裕康路15号首层 | 裕洲村 |
28 | 中山市荣源农资有限公司 | 中山市坦洲镇裕洲村裕洲工业区D1栋之三16号 | 裕洲村 |
重要提醒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依据《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负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法定义务,不得拒绝回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收。如您携带合规农药包装废弃物前往门店,商家存在拒收、变相不回收等违法行为,农户可保存相关证据,向镇农业农村局举报, 举报电话:0760-86651599。
保护生态环境,需要每一位农户共同参与。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既能获得回收收益,又能守护我们身边的绿水青山,请广大农民朋友自觉从自己做起,切实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共同推动我镇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中山市坦洲镇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林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