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了门诊特定病种(简称“门特”)的参保人,因“门特”就医可享中山市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统筹待遇。
一、什么是门诊特定病种? 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门诊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门特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门诊待遇有哪些? 门特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诊疗费用,无起付线,按相应比例报销。具体分为两类: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诊治门诊特定病种的医保费用,按相应参保类型的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标准。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所参险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诊治门诊特定病种的医保费用,统账结合在职人员和城乡居民二档参保人统筹支付80%;单建统筹在职人员和城乡居民一档参保人统筹支付7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统账结合和城乡居民二档12000元,单建统筹和城乡居民一档80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 来源:中山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