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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公告

信息来源: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8-03 分享: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将面试有关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面试时间

  (一)第一批次:中医师(2026020103)、精神科医师(2026020104)

  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9:00准时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即8:30前)到指定候考室报到,8:30准时关闭候考室。

  (二)第二批次:纪检股职员(2026020101)、财务(2026020102)

  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15:00准时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14:30前)到指定候考室报到,14:30准时关闭候考室。

  二、报到地点

  坦洲镇人民政府(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70号),具体候考室详见现场指引。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

  2. 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3. 考生自行前往面试地点,请考生提前做好熟悉面试地点和住宿安排等准备工作,注意出行安全。考点内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把握出行方式。

  4. 入围体检名单、体检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并计划于8月19日(星期三)前完成入围考生体检事宜,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联系人:冷小姐,联系电话:0760-86736214(致电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

  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附件1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备注
1中山市坦洲镇党群服务中心2026020101纪检股职员1黄顺景2026020101056
2麦嘉伟2026020101016
3刘沛楠2026020101013
4肖茸2026020101026递补
5陈银清2026020101062递补
6中山市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2026020102财务1文钦2026020102080
7薛科洁2026020102127
8唐悉紫2026020102085
9郑演志2026020102086
10杨滨滨2026020102078
11中山市坦洲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020103中医师2祝跃广2026020103213
12梁炎婷2026020103221
13宋文浩2026020103179
14聂柱枫2026020103193
15郑天石2026020103243
16单诗娜2026020103175
17孙华2026020103201
18梁安利2026020103172
19邱彩雄2026020103231
20陈宸莹2026020103196递补
21中山市坦洲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020104精神科医师1周银枝2026020104250
22江茗芮2026020104248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面试当天开考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考场报到。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统或单位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复查。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确认面试成绩后离开考场。

  八、面试完毕确认成绩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