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2026010103至2026010108)的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一)复审安排
1.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2.地点: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文康路1号一楼初心堂)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1. 笔试准考证(原件,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
3. 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原件);
6. 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7. 招聘岗位如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所学专业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培养方向证明等资料;
8.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9.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请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材料,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三)注意事项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通知本人。
四、其他
(一)招聘岗位2026010103至2026010108的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二)其他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026010101至2026010102)的面试将在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60-8621900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备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