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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公办中学)现场资格核验及直接业务考核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6-04 分享: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公办中学)网络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现场资格核验及直接业务考核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现场资格核验

  (一)时间

  2025年6月7日(8:30-12:00,14:30-17:30) 

  (二)地点

  中山市坦洲镇林东小学(中山市坦洲镇德溪路137号)

  (三)注意事项

  所有网络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需携带资格复审公告所列1至7点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核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核验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核验通过人员确定为直接业务考核对象。

  二、直接业务考核

  (一)时间

  2025年6月8日(星期日)8:30准时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40分钟(即上午7:50前)到指定候考室报到,7:50准时关闭候考室。

  (二)地点

  坦洲镇林东小学(中山市坦洲镇德溪路137号),具体候考室详见现场指引。

  (三)考核方式

  直接业务考核采用无生授课和现场答辩形式进行,无生授课时间为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直接业务考核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直接业务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根据主评委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考核。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参加直接业务考核抽签。

  2.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处理;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

  3.考生自行前往直接业务考核地点,请考生提前做好熟悉直接业务考核地点和住宿安排等准备工作,注意出行安全。考点内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把握出行方式。

  4.入围体检名单、体检有关事项将于直接业务考核结束后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60-8621900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

  1.入围现场资格核验人员名单

  2.考生须知


                     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入围现场资格核验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序号考生姓名备注
坦洲中学20250061203651谭茜宇
2冯麒元
20250061203661龚海锋
2宁发宏
3欧广韬
4陈海霞
20250061203671陈晓婷
2窦欣雨
3梁烨禧
4吴日燕
5戴颂瑶
6佘家炜
7伍思敏
8卓镕
9林贞贞
10陈芸
11杨师敏
12吴雯
13梁晓冰
14魏莱
15杨财鑫
20250061203681陈宝莹
2刘倩婷
3钟晓晴
4耿颖
5李倩
6黄少华
7杨鑫娜
8钟晓娜
9李嘉钦
10李卓纹
11彭家豪
12温美琪
13王杏
14钟琳燕
15韩玉洁
16沈建辛
17邱秋萍
18郭杏莹
19胡秀娟
20杨家慧
21龙朗滢
22谢璨鸿
23朱露薇
24李伟涛
25雷德芳
26王淑娴
27黄莹
28郑彩沂
20250061203691江锦菊
2余枝
3叶海欢
4徐露茜
5戴佳虹
6何姿蓉
坦洲实验中学20250061203701梁思梅


附件2

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直接业务考核时间与考场安排,在直接业务考核当天考核正式开始前4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场报到。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统或单位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参加直接业务考核。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直接业务考核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直接业务考核顺序参与考核。

  五、直接业务考核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考核室。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直接业务考核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复查。

  七、直接业务考核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直接业务考核成绩统计完毕,签名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八、直接业务考核完毕确认成绩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直接业务考核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