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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外贸进出口商贸流通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试行)》的意见反馈情况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发布日期:2019-05-21 分享:

  2019年3月14日我局就《坦洲镇外贸进出口商贸流通项目资助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通过中山坦洲政务网向各部门(单位)、社会征集意见。截止2019年3月29日,除产业平台管理中心外其余单位及社会均反馈无意见。其中,就第四条资助对象“本细则资助对象为在坦洲镇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良好信誉的企业”,产业平台管理中心提出两点建议:(一)建议明确是否指注册地址在坦洲镇范围内;(二)建议明确“良好信誉”的概念或评判标准。经研究,我局将该项修改为“本细则资助对象为在坦洲镇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获得市相应资金扶持,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

   

   

中山市坦洲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