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晏从皂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号码/36222819****18****
住址: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路***号***园*幢*门**房
我单位查处晏从皂(以下简称“你(单位)”)未取得或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一案时,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坦洲执罚协调字〔2025〕25112702号)(见附件)至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坦洲执罚协调字〔2025〕25112702号)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