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20〕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第三季度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申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承担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企业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
三、申请条件
需完成每季度连续3个月的监测工作任务。
四、申领时间
2025年11月20日前,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申领。
五、申领方式
网上申报:
1.企业申报人员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账户进行线上申请。
2.补贴或补助资金原则上发放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3.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需上传营业执照变更资料。附件资料为PDF扫描格式或JPG图片格式。
4.企业申报人员填报资料后,下载并打印《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单位)申请表》(附件)一式二份,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至人社分局一楼9号窗或三楼306室。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0760-86634633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分局
2025 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