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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夜间无照流动经营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4-21 分享:

  无照流动经营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导致交通堵塞,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流动摊贩将经营污水直接倾倒至路面、雨水井,容易造成淤积堵塞、影响流域水质,大大降低排水效率。

  为有效管控无照流动经营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居民交通出行安全,根据《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镇决定开展夜间无照流动经营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30日晚上。

  二、查处范围

  坦洲镇辖区范围内。

  三、查处类型

  (一)查处利用街道两侧、道路、公园、广场、各类建筑退让区域等公共场地实施无照流动经营的违法行为,从严整治“马路市场”;

  (二)查处流动摊贩在路面、下水道、雨水井违规倾倒污水油污、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企业、商户、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开展无照流动经营,共同维护良好市容秩序。

  特此公告。



  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5日

  相关法律法规:

  一、《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乱倒生活污水、污油、粪便,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