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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告(粤中坦洲执听公字〔 2023 〕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08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3年12月13日下午3时00分,在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坦洲镇坦神北路101号)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当事人张*飞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一案的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坦洲镇坦神北路101号)208室向本机关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60-86736231


  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