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村(社区)、农户:
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中农农资〔2021〕7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2023年各镇街农业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中农农函〔2023〕31号)和《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1-2023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承保区域和承保险种的通知》(〔2021〕38号)文件精神,承办机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已承保了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审核,第四季度承保水产养殖气象指数险种174.67亩,总保险费419208元,镇财政补贴201219.84元。
现将我镇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6日。如对公示资料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反馈至坦洲镇农业农村局。
附件:坦洲镇2023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情况明细表
中山市坦洲镇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
坦洲镇2023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