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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3 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20 分享: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有关要求和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培训有关内容,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下称“网报系统”)已于2023年10月31日关闭,按比例联网认证申办系统(下称“申办系统”)将开放至2023年11月30日。为强化业务审核管理,提高存量办件审核效率,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理渠道

  网报系统不再保留“重新登记”残疾人、“编辑”残疾人、“删除”残疾人及“完成申报”功能,仅提供审核结果查看。用人单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到各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机构(下称“年审机构”)柜台办理。

  二、关于漏报、提前办理2023年度年审

  申办系统保留“添加”残疾人、“查看”残疾人、“编辑”残疾人、“删除”残疾人及“年审认证反馈”功能。用人单位如反映漏报2022年度按比例就业情况的,请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书(简述漏报原因并承诺自2024年起依规定进行申报,否则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凭情况说明书对用人单位2022年度按比例就业情况进行审核登记;用人单位如反映因注销须提前办理2023年度年审的,请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书(简述办理原因并提供向社会公示或公告的注销材料),年审机构工作人员可凭情况说明书对用人单位2023年度按比例就业情况进行审核登记。

  三、柜台申报

  由用人单位到坦洲镇残疾人联合会申报本单位上年度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地址:坦洲镇坦神北路89号公共服务办公室第二办公区501室(与镇农业农村局同一栋楼)。柜台年审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可识别文末附件二维码下载)。

  3、《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附件2可识别文末附件二维码下载)。

  4、《用人单位残疾职工登记表》(附件3可识别文末附件二维码下载)。

  5、关联单位材料证明(有关联单位的需提供)。

  以下材料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或共享数据,则可以免提交:

  6、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有关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包含每月收入、申报单位信息的证明并附银行流水或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需包含工资发放对象姓名、所属月份、金额及用人单位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工资发放凭证需包含工资发放对象姓名、所属月份、金额、残疾人职工签名及用人单位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7、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

  四、办理咨询

  联系电话:86282665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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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1-3)

  中山市坦洲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