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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记得每月办!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7-13 分享:

  正在领取失业保障金的同志们注意啦!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按月办理资格核对手续。

  失业人员自申领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的,视同重新就业,社保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按月资格核对手续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广东人社APP、线下全省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途径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失业人员有下列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