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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4-06 分享:

各村(社区),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农农函〔2021〕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根据文件规定,做好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申报宣传和发动工作;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要规范经营,争先创优,积极做好市级各类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和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制作封面,一式两份,于4月26日前报送至坦洲镇农业服务中心(坦洲镇坦神北路89号第三行政办公区2号楼3楼308室),联系人:黄建辉、李扇妹,联系电话:86633215。


  附件: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