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中坦府〔2020〕2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现将符合镇人才补贴的名单予公示,公示期为11月23日至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地 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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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分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