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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16 分享:

坦洲镇广大企业和居民朋友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坦洲镇“6.26”较大亡人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的教训至今历历在目。火灾夺去鲜活的生命,破坏幸福的家庭,令人悲痛惋惜。

  当前,为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氛围,坦洲镇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整治专项工作,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真诚提醒您,防疫期间,要时刻关注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乱拉及超负荷接电线,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外出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燃气开关,要及时清理阳台、走道的可燃物,关好门窗。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燃气阀门、接头和管路连接要牢固,松动、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

  三、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四、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五、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掌握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六、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肃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禁止违规住人。

  八、根据坦洲镇被省政府确定为2020年全省第十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之一并挂牌督办的工作要求,我镇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进行摸排,并按照《全省第十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制定整改意见书。请大家按照整改意见书要求,逐一按标准整改到位。

  九、如您在参与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遇到疑问,又或者在购买消防器材遇有哄抬物价等现象,可在办公时段拨打0760-86281303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为您处理。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我们真诚地期待广大居民投入参与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因为,重视安全就是珍视生命。愿家家多尽一份责任,携手共建“湾区新城•精美坦洲”。

  祝您身体健康,平安快乐每一天!



  坦洲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6日


  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