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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0-21 分享:

  项目概况

  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107-2025-00492-GCA25057CS

  项目名称: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89,785.4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289,785.4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89,785.4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审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2025年0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以及2025年0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企业近一年内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珠融合发展片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详见使用手册。

  (2)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3)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与开标/唱价会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5)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解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地  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89号

  联系方式:0760-86218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岐濠路竹园中巷1号(国采大楼)

  联系方式:0760-88288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邓工

  电  话:0760-88288884


  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