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2071行初9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神湾执罚字〔2024〕99号)对中山市顺创建建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由“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圆整(¥240000)”变更为“罚款人民币拾万圆整(¥100000)”。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神湾执罚字〔2024〕99号)的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说明。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