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山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神湾镇神溪工业园区低效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及核查公示工作已完成,公示期间(2022年5月7日至5月30日)未收到权属人异议,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已通过第三方成果核查单位进行质量核实与检查,并出具成果核查验收报告。现将我镇神溪工业园区低效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向社会公告,具体如下:
一、公告内容:神湾镇神溪工业园区低效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成果。
二、调查主体: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三、调查实施单位:中山市神湾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四、成果核查单位:中山市三乡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五、公告地点: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和神湾镇神溪村委公告栏、神湾镇神溪工业园区项目现场。
附件:公告资料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