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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医院医联体神湾片区智慧医院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16 分享:

  为充分了解中山市人民医院医联体神湾片区智慧医院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土地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土地征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医联体神湾片区智慧医院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实施单位:中山市神湾医院。

3.项目概况:为加强神湾镇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医院的办公条件,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神湾镇拟建设中山市人民医院医联体神湾片区智慧医院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神湾镇宥南村古神公路侧,规划用地面积约33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970平方米。主要建设能满足200个床位规模的综合医院,包含七项用房、单列大型医疗设备用房、感染综合门诊(包含发热门诊)、科研教学用房等,同时配套建设地下机动车库、人防设施和院区配套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26年9月10日取得中山市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批复。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拟征收中山市神湾镇宥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中山市神湾镇宥南南镇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中山市神湾镇宥南古宥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5.2442公顷,作为项目一期建设用地。

4.征地补偿标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5.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8〕40号)有关规定执行。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山市神湾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

联系人:钟工 电话:86602000 邮箱:zsswcgzx@163.com


附件:位置示意图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 位置示意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