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中山市人民医院医联体神湾片区智慧医院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更好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总用地面积363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270平方米。
一阶段建设内容包括拟新建门急诊楼8600平方米、医技楼8900平方米、住院楼10670平方米、感染楼15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照明等室外工程。二阶段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76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照明等室外工程。项目医疗床位规模合计为300床。
2、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神湾镇古神公路与规划一路(自编)交汇处。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A5),已纳入《中山市神湾镇中心片区(2103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图1-1 项目选址
3、建设单位:中山市神湾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49988.72万元。
5、项目建设计划:项目施工期22个月。
6、项目效益:本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20万辐射人口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需求,降低患者跨区域就医成本,同时带动医疗设备、医疗服务等产业发展。
二、公示期
中山市人民医院医联体神湾片区智慧医院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5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中山市人民医院医联体神湾片区智慧医院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联系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邮编:528462,联系人1:叶工,联系电话:0760-86602000,联系人2:吴工:18211220532,邮箱:1783129698@qq.com。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山市人民医院医联体神湾片区智慧医院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征求意见”字样。
中山市神湾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