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强制执行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15 分享:

  关于罗锐清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施工建设,经本单位立案调查,2022年11月28日作出并送达《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神湾执罚字〔2022〕第301号),责令罗锐清自收到本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位于中山市神湾镇宥南村桂桥街8号之5的7幢、竣工测量面积共2881.63平方米(图纸编号:F32YYA20220593)建筑物,罗锐清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罗锐清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该位于中山市神湾镇宥南村桂桥街8号之5的7幢、竣工测量面积共2881.63平方米(图纸编号:F32YYA20220593)建筑物。如罗锐清在法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本单位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