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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26 分享:

广大群众:

  为加大污水治理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引导居民节约用水和企业减排,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府〔2016〕151号)文件要求,决定从2022年6月1日起将我镇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按照以上文件规定执行0.95元/立方米。对于前期未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府〔2016〕151号)收费的部分将按照相关规定追收。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