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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服务走进中山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05 分享: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省涉外律师作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助力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司法厅于5月30至31日在中山市联合主办“涉外法律服务走进中山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专题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政策宣讲、行业分享、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实地调研企业并现场提供合规体检及法律咨询服务。

  本次活动由中山市商务局、中山市司法局承办,省律师协会协办,是今年“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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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下午,大会宣讲在中山市商务局举行,省、市商务和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指出,国际社会经济发展和地缘政治安全发生深刻变化,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向前发展,不断催生出新的国际规则,越来越多企业希望了解和熟悉国际经贸规则、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愈加迫切。省委省政府把推动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求发挥律师、仲裁、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律师行业要大力推动律师服务业供给侧改革,不断加强对行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准确把握企业的法律需求,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会议强调,省司法厅和省商务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律师服务支持“五外联动”的行动方案》,提出了15项具体措施,各地司法行政、商务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推进更紧密合作,搭建更多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助力我省企业“走出去”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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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现有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3个(古镇灯饰、小榄五金、南头家电),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2个(沙溪服装、东凤小家电)。中山市商务局和中山市司法局紧密合作,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贸易投资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风险。中山市先后创设了湾区西岸(中山)经贸法律服务中心、中山市北部(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山市北部(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了中山市涉外法律服务宣讲团,全市律师行业研发涉外法律服务产品32个,已服务涉外项目4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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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上午,省、市商务和司法行政部门及涉外律师到中山市古镇镇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实地调研。共有14家企业参加了调研座谈会,现场反馈了涉外贸易合同、跨国品牌投资、境外货款回收、海外仓建设、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会涉外律师均一一回应,努力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有的企业在会后还与律师作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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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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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执行会长李治权介绍了“跨境电商发展情况与法律风险”。他指出,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着消费市场结构变化、产业生态升级等机遇和挑战,预计未来十年是进入新兴市场的绝佳机会,其中东南亚、拉美及中东地区电商起步较晚,但增速高且潜力大,电商消费从体验级需求往品质需求发展,企业可多关注新兴市场。

  同时他也提醒,跨境电商企业要注意防范涉外法律风险,如海关合规风险,企业的运营涉及贸易方式/报关代码、报关手续、申报品类及价格等,若未能合规处置,会涉嫌违法;知识产权风险,一旦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平台就有权冻结商户账户、下架产品,导致企业资金损失和信誉不良影响;产品质量风险,境内企业作为零售商和经销商,当地政府对其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等会进行监管,如果应对不当,将对企业在当地销售产生严重的影响;财税合规风险,涉及电商营运架构设计、收付款方式、境外资金回流、员工个税和社保、增值税进项发票等,特别是上规模的企业应高度重视;多账号运营风险,“店群”模式较为普遍,随之也带来了被第三方电商平台采取限制交易、冻结账户、强制关店等措施的风险,企业需加强应对。

  此外,他还介绍了搭建合规业务架构、收购海外公司或品牌、经营海外人力资源等方面,要注意运用熟悉当地法治环境、有相关经验的法律服务,确保相关经营管理合规。


主题演讲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蔡和律师分享了“跨境电商常见纠纷及应对措施”。他指出,从亚马逊“封号潮”开始,跨境电商涉及法律纠纷多发频发,如好评刷单、关联账号、知识产权侵权、产品成分标识纠纷等,以及跨境物流合同、支付结算、海外仓等经营管理方面的纠纷。如何做好风险应对,他建议:一是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重视原创,积极做好权利登记;在上传产品链接时,审核好文案和图片,防止关键词侵权。二是熟悉并用好平台政策。遇到不公平对待时,积极申诉,重视平台发送的警告信,由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包括多账号时防关联的管理,对销售人员进行合规培训。三是建设合规团队,积累纠纷应对经验。建立由企业主导的涉外合规团队,关注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同行交流,建立备选合规服务商库,避免“二次伤害”。四是重视跨境电商经营中的物流、资金结算与海外仓问题。与各类服务主体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发生纠纷时的依据,要高度注意其中的格式条款,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周清华律师就“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注意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了专题介绍。他指出,当前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面临许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包括自主知识产权被侵权、被控侵权他人知识产权等,很多企业因此遭受较大损失,甚至失去海外的重要市场。他建议:一是为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等售前自查、提高出口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比重。二是在维护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应提前进行全球市场的知识产权合理布局、“产品未动,专利先行”;若企业发现自身权益可能被侵害,要及时寻求专业支持并尽早进行应对。

  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颜勇律师以“海外经营合规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为题,从近期两家国内企业因合规意识不强遭受国际制裁的案例入手,引出企业加强海外经营合规的必要性。他重点介绍了三方面合规风险:一是投资政策风险,各国或地区的投资政策均有所不同,企业需关注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要求,避免在签署投资合同后无法获得批准,而被迫终止交易支付高额费用的风险。二是产品质量风险,企业需关注各国销售产品质量、包装等方面的规定,避免违规被禁止销售、下架等风险。三是外汇风险,企业需及时了解交易涉及相关货币的管理规定,避免受到行政处罚或影响交易。他介绍了《中小企业合规有效性评价体系》等相关指引,并建议企业:一是强化企业合规意识,尽量配备合规人员;二是以合规建设带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三是充分利用我省涉外律师人才资源为企业海外经营合规保驾护航。


热点问题梳理

  

  1.如何做好品牌授权的法律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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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清华律师:在品牌授权中,商品授权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商标权人在商标许可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是做好许可期间的质量监控。许可人书面明确质量标准以及相应监督办法,并且在合同履行期间贯彻始终,一旦出现质量状况,应迅速采取措施,必要时终止商标许可合同,收回许可权,以防造成不利影响。二是防范被许可人注册或使用与被许可商标类似或近似的商标,以防止品牌影响力被削弱。三是许可人应要求被许可人在许可关系终止后的规定期限内变更企业名称。四是通过合同条款约定事后补救措施和违约追偿以减少相关风险造成的损失。被许可人擅自处置商标、拖欠许可使用费、许可期满后继续使用商标等风险虽难以避免,但许可人可在合同权利义务、违约条款责任中予以细化约定,做好风险发生后的补救措施和相应的违约追偿,如终止许可合同、要求被许可人承担违约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等。

  

  

  2.国外客户订单下单后,付款方式是即期L/C,由于是分批装运,在客户收到第一批货后,然后以部分产品有瑕疵为由,拒绝后期发货,企业如何避免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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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和律师:一是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之前,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其信誉和业务记录。选择与经过验证的可靠客户合作可以减少风险。二是要有清晰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付款方式、发货条件、产品质量要求和索赔程序等关键条款。确保客户明确接受并同意这些条款。三是提供样品和规格说明。在接受订单前,向客户提供详细的产品样品和规格说明,减少客户在收到货物后对质量提出异议的可能性。四是检验和质量控制。在发货之前,确保产品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可以考虑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查,并提供检验报告。五是分批发货和付款。如果客户要求分批发货,可以考虑与客户达成协议,每批货物发货后支付一部分款项。这样可以减少后续货物被拒绝后的付款风险。六是积极沟通,通过合理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客户拒绝接收后续货物并提出瑕疵,您可以与客户进行积极的沟通,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并尝试解决争议。可以考虑提供补偿、替换产品或达成其他协议以解决问题。七是积极追偿。如果客户违反合同并造成损失,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在国际贸易中,追偿可能涉及国际贸易法、仲裁程序或诉讼等。

  

  

  3.客户签合同后长期不准时付款,请问如何有效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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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勇律师:一是在签订合同前,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客户企业情况、业务情况、涉诉情况等,便于判断客户履约能力及履约信用,以进一步考量是否进行合作。二是在签订合同时,首先应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比如可以约定以支付预付款、先款后货或者开立信用证等方式来防止客户付款不及时而造成损失的问题;其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延迟付款的严格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条款,增加客户违约的成本,形成威慑力。三是客户延迟付款情形发生后,通过发律师函、催告函等形式向客户催收款项,如客户仍不履行的,则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4.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方面,近期收到字体(方正)、软件(adobe)方面的提示函,类似此类问题是否需对应,有没有解决方案?如果我们在广交会或者网站上看到有其他公司推广类似我们的专利产品,应该如何维权?对于公司的专利、商标,平时应该通过哪些方面的操作进行维权?

  周清华律师:如果企业收到有关提示函,建议先进行内部核查,确认是否确实在使用所涉软件,或在公开场合(如广告、产品包装等)使用所涉字体;如经核查后确实在使用该软件或字体,则存在侵权风险。在此情况下,建议企业先统计该软件或字体的实际用量,并预估向权利人采购该软件或字体的费用;如相关费用数额尚可接受,可酌情采购一定数量的该软件,并与对方进一步协商,以防对方继续借故骚扰。同时,为避免日后同类侵权风险,建议企业转用可免费商用的同类软件或字体,并逐步替代上述可能出现侵权风险的软件或字体。此外,企业内部有关电脑软件或字体使用情况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避免通过互联网、宣传资料等途径对外公开,以防对方或其他类似企业得知。

  如果发现第三方未经许可擅自推广与己方专利类似的产品,可以派人先行调查、尝试购买样品并进行详细的侵权分析,确定对方推广的产品是否落入己方专利的保护范围。同时,针对广交会等时效性较强的场合,可同步委托广州本地的公证处,启动展会公证取证,尽快保全对方涉嫌侵权的证据(主要对象是对方产品以及参展情况);对于涉嫌侵权方的网站内容,也可通过网页公证或时间戳等方式进行证据固定。其后可考虑进一步深入调查、发函警告或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以制止侵权并索赔。

  对于公司的专利、商标,建议视行业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定期监控各类公开宣传途径,查找侵权线索,例如:在电商平台、同行业竞争对手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定期检索,查找可能存在的侵权产品及其宣传广告。对于实体产品,也可派人到重点产品批发销售市场巡查,一旦发现疑似侵权线索,可安排人员进行深入调查。确认侵权情况后,可视实际需要发函警告、申请行政查处、对侵权人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等;情节严重的,可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追究。

  

  

  5.涉外的销售合同如何编写?

  蔡和律师:涉外销售合同的具体内容可能因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需求和国家法律的要求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涉外销售合同可能包括的条款:(1)合同双方信息,包括卖方和买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商品或服务描述:详细说明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3)价格和支付条件: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货币种类、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4)交货条件及质量条款等:确定货物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所有权转移、运输责任、保险责任、交货期限、质量保证期等。(5)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6)争议解决条款,包括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终止条件、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


  (以上视频及问答资料仅代表主讲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以正式有效的法律政策文件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