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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个口岸码头成功被列入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29 分享:

  近日,海关总署最新公布的“进境原木指定监管场地名单”、“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等名单,我市的中山港口岸中山港区国际货柜码头被列入进原木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神湾港码头被列入进境原木、水果、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中外运码头被列入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这些指定监管场地资质的取得,是我市口岸升级发展的一次重要突破,为我市在双循环融合发展重点节点,为我市智能仓库、冷链冷库、物流枢纽和物流节点等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

  时值2019年底,海关总署发布了2019年第212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明确进境原木等监管场所纳入指定监管场地管理。我市随即于2020年初启动指定监管场地的申报工作,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省口岸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拱北海关的指导及大力支持下,发动各口岸码头企业积极申报,并在全省率先组织材料并向省政府提交申请,历经两年努力,申报有关指定监管场地终获批准。

  席此契机,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利用好中山口岸资源,建设好、管理好有关指定监管场地,带动我市商品进口,把中山口岸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口岸的发展高地。